禄劝:创新举措全面推进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19 08:26:27   来源:昆明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禄劝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巡视条例为遵循,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巡察制度,转变方式,多措并举,紧扣重点,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夯实巡察基础。以专项巡察为重点,坚持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实地巡察、建立档案、提交报告、反馈整改、督办移交和巡察回访“7环节”,确保每次巡察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巡察重点不同,进一步选强配齐巡察力量,分别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单位(部门)的行家里手组成巡察组,用专业眼光和方法审视发现被巡察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力争实现在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

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提高巡察效果。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纳入巡察范围,结合平时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和审计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将群众反映多,信访举报多,反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集中的单位(部门)作为重点对象,带着问题开展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坚持个别谈话与专访、暗访相结合,听取反映与了解核实相结合,加强对信息的收集研判,以“抓早抓小”为着力点,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

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强化监督整改治本功能。在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对巡察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分类整理,有针对性地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由被巡察单位进行立查立改,巡察组将对巡察整改进行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并将巡察中了解到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干部思想动态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2013年至今,禄劝县共组织党风巡察、科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巡察、纪律作风巡察等专项巡察8次,常规巡察26次,被巡察单位57个,实现巡察覆盖过半。截止目前,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87个,反馈意见建议2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