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首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9个

发布时间:2017-02-17 07:31: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自2016年10月份全市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嵩明县迅速行动,组建4个巡察组,紧紧围绕政治巡察主线,抓住“关键少数”,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内容对小街镇、县农林局、国土局、住建局4家单位开展巡察,以“五抓”为着力点,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抓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嵩明县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到六有:有牌子、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地点、有设施。按照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要求,精心选配建立了51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首轮巡察进驻前,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和并邀请市保密局领导对保密教育进行专题培训,为首轮巡察奠定了良好基础。

抓住问题导向,细化安排部署。针对信访举报较多的小街镇和违法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的农林局、住建局、国土局作为首轮巡察对象。对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抓主体责任、抓监督责任,抓“关键少数”的责任为作为重中之重。在巡察人员安排上结合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的原则,交替安排,均衡分配力量,合理确定巡察对象,科学安排巡察任务,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准把脉问病,明确巡察重点。巡察期间,巡察组紧抓“两个责任落实”“党的领导弱化、党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六大纪律”,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档案、账簿、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部分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抓深抓细,提高巡察质量。巡察中,巡察组分门别类,结合被巡察党组织际,综合运用13种巡察方法,注重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证据,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部门、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专项巡察,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对于一般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线索通过跟踪调查、延伸核查、认真清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对巡察中发现的帐目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等线索问题下达立行立改通知,立改到位;既严查腐败行为,也绝不放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既覆盖县直机关全面调查,也深入下属部门一挖到底。

抓好巡察成果,强化震慑作用。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及时点出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正在决策或实施的明显违规行为,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发现的问题和初步整改建议,以引起警惕、纠正纠偏。首轮巡察来,各巡察组按程序和要求共进行多次提醒谈话和制止违规行为,做到坚持挺纪在前,避免小错而酿大祸。

据了解,巡察组共公开了巡察举报4部专用举报电话、邮政信箱4个、电子信箱4个,粘贴公告60余份、设置举报箱8个,发放问卷调查280余份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共谈话192人次,对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核实,共计发现问题36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9条。目前,相关问题线索正按程序进行办理。(毕晓光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