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拓宽线索来源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7-07-30 09:12:17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不断拓展的信访举报渠道、有效的执纪监督和政治巡察工作以及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深挖案源线索,1—7月,共处置问题线索89件,同比上升43.55%;谈话函询69件,同比上升80.56%;立案35件,同比上升75%,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善用举报拓宽线索来源。《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中挖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快速收集研判,并对其中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受理大力发挥信访“五级联动”与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工作信息平台作用,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处理、早落实。在“嵩明党风廉政网”和“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四风”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全面拓宽监督渠道。2017年以来,共接收群众各类信访举报140件,已办结102件,正在办理38件。   

       勤用监督拓宽线索来源。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对扶贫攻坚、创文、执行津补贴规定、私设“小金库”等21项工作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共发现问题23个,督促整改问题13个,移交线索10条,问责干部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统筹做好政治巡察工作,挥好巡察利剑,2016年11月嵩明县开展首轮巡察以来,已经完成了2轮巡察,正在开展第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3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87个,提出意见建议59条;已谈话函询13人,立案3件,清理违规资金74.29万,整改问题34个,不断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传导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力。

      巧用合力拓宽线索来源。协助县委完善《嵩明县反腐败协调职能单位协作办案工作办法》《<嵩明县反腐败职能单位协作办案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协作流程图,明确县纪委、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各成员单位协作职责,健全规范县纪委与各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不断提高各成员单位协作办案的质量和水平。2017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召集召开4次协调会议,收到各成员单位移送的各类线索34件并作了相应处置。(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