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出台《严查快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25 16:34: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日前,镇沅县纪委结合实际拟定下发了《严查快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工作领导机构,县委组织部、扶贫办、信访局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探索“微媒体”举报方式。强化宣传,明确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引导知情群众积极举报。在县级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来信举报地址,在县纪委、县信访局、县扶贫办办公室和各乡(镇)、村、显著位置设立扶贫信访举报信箱;每月第一周确定“扶贫信访接待日”,接访地点设在县信访局接访室;县纪委、扶贫办和乡(镇)纪委设立扶贫接访室,工作日接访。各级要明确专人受理信访举报,确保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

明确重点受理范围。重点受理反映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反映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反映违规使用资金、利用职权违规收费、索要好处、收受好处费,反映在扶贫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失职渎职,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纠正等问题。此外,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的重复举报、实名举报、集体上访情况,进行重点研究和办理。

加强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扶贫、财政、审计等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与宣传部门会商,每月召开住建、民政、财政、审计、发改、教育、交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流程,信访室归口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各部门收到的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举报,应在3个工作日移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线索,采取县级主办、乡(镇)联办等方式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信访室,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快查快办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收到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必须1个工作日内分流到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同步建立跟踪问效台账,限时初核、立案、办结。

建立办结清零工作机制。受理的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应建立专门台账、专人管理,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进行统计、梳理和对账。县纪委信访室要及时跟踪检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审核把关,及时报批,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并销号清零。

《方案》要求,对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存在推、拖、拉等不作为、慢作为或者在查核工作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的,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的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反映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曝光。(杨丽萍  李艳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