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1至4月份受理信访举报37件 处置问题线索31件

发布时间:2017-05-21 07:56:13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安宁市纪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切实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1至4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7件,办结33件,办结率为89%,分类处置问题线索31件,谈话函询10件10人。

严格及时转办。严格把握转办各委办局、基层信访件报送查处结果的范围、标准和时限,注重转办信访件的典型性和可查性。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署名举报的信访件,及时确定承办单位,指定信访室主任与单位负责人联系,当面转办,并要求领取人在《重要信访交办单》上签字,建立信访件转办档案。信访件交由委办局或基层查报结果,明确办理要求及时限,对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作出情况说明。

严格跟踪督促。严把督办关,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实行纪检领导干部负责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对所转交的信访举报件,采取电话催办、实地督办、不定期提醒等措施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尤其是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件,实现优先办理,全程跟踪督促。对街道办需要协助的,及时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对逾期未结的信访案件重点督办。

严格报结审查。严格审核信访举报件,安宁市纪委信访室从文书格式到调查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按期报结、案结必须成卷、程序必须规范、实名举报必须反馈。信访室对上报调查情况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不结,退回重新调查办理。实时更新信访举报台账,做到信件清、去向明、情况实,规范有序的进行信访举报工作。 ( 邓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