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1至4月受理群众举报50件 暂存0件

发布时间:2017-05-08 07:58:59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来,弥勒市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狠抓信访举报工作,确保信访举报件当月移送、季度办结,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举报50件次,了结24件,暂存0件。

接待群众强调“亲”。建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将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发现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做到亲切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详细记录信访举报内容,细致耐心解疑答惑,真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信访处置强调“快”。按照“快转、快办、快结”的原则,对信访件的处置快速做出分类处理:对问题线索清楚、极具可查性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由市纪委直查快办;对反映问题可查性一般,但又有具体信访内容的,转交派出纪工委或乡镇纪委办理。加大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进行办理,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

跟踪督办强调“细”。实行常委班子包案制,将涉及侵害群重利益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分配给市纪委常委,由市纪委常委牵头督促办理。对于办理不及时、查办不力的乡镇、部门,市纪委常委直接约谈其单位领导。

回复反馈强调“实”。建立信访回复反馈机制,对来信来访事项认真核查形成调查报告,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进行面对面反馈。对疑难信访、重复信访者进行回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信访举报件办结反馈后继续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