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1至4月办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4件

发布时间:2017-05-06 08:24:26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办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1至4月,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34件,其中办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14件。

畅通渠道,收集信息。以保障基层群众诉求畅通为主线,除了利用群众来信、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受理群众信访事项,主动对接基层,开展领导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构建以县纪委信访室为总节点、各镇(街道)纪委为分节点的信访举报脉络,打通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千里眼”和“顺风耳”,多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信访、司法、检察、公安、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

健全台账,防止遗失。把各渠道收集到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线索统一纳入信访受理台账进行登记分类管理,对线索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举报的主要内容、线索的移送转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实行编号管理,有效防止问题线索遗失、泄密、重复查处、久拖不决等问题发生。

强化研判,提高质量。对收到的一般性信访举报件,坚持边收集、边研判、边处理,办信人员第一时间对信访举报件的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要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初步建议,再按程序批转。对反映问题复杂的信访举报件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室共同参与会商,分析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后再批转,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细化流程,精准处置。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及云南省《贯彻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将收到的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收到的一部分带有典型性、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反映下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将收到的另一部分反映下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转下级纪检组织处理。

限时督办,全程跟踪。对普通的信访件,采取询问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对重要或延期未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或到承办单位听汇报,审阅案卷,共同研究处理意见进行督办;对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件,召集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意见,进行会议督办。对受理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信访举报实行一信一码管理,强化领导批示和信息系统录入。(张媛媛 张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