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1至4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件

发布时间:2017-05-03 07:30:22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7年以来,龙陵县纪委不断聚焦主业,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3件(本级受理9件,上级转交办4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8件。

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在常规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创新信访举报方式,先后开通了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举报渠道。目前,该县纪委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3件,业务范围外1件。

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信访举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信访室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受理的信访举报,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对信访举报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加强催办督办,注重审核把关。对转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及相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件加强跟踪和指导,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提交的信访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注重材料的质量。对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件,督促承办部门约请举报人当面详细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