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减存量遏增量 提升信访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7-04-18 07:40: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从畅通渠道、筛查线索、化解积案、督促办理等方面抓实信访件办理工作,提升信访工作实效。今年第一季全州共接受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60件(次),同比下降34.1%。

“畅”通渠道,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接待及领导接访工作,及时制定《2017年上半年领导接访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地址、电话,加强对信访举报知识的宣传,通过对来访群众发放《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宣传单》明确受理范围、举报人的权利义务、注意事项等。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限的机关反映。对于当天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一件对应一条形码当天摘要登记录入系统。

“筛”查线索,突出问题为导向。对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信访室通过定期召开室务会集体讨论、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件研究加以甄别,依照“六项纪律”比对后分类梳理,按照被反映对象的职级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重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涉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列为重点交办信访件,建立交办台账,明确具体办结期限。

“化”解积案,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处置问题线索,切实推动信访举报件分流办理“清存量”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清零”。为推动群众反映信访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开门接访、领导接访、下访等形式,对久拖未决的信访举报积案,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定期进行梳理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316件337人。

“督”促办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为全部流转信访件得到及时办理,州纪委信访室采取口头督办、发函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定期与不定期对信访件承办部门进行督办,通过听汇报、对台账、查案卷,按月、季度对信访举报件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将责任和压力传达到每一个县市及承办部门。(王卫东 董书寿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