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出台《规定》规范信访举报信息管理

发布时间:2017-03-27 09:42:20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昭通市制定出台了《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规定》从四个方面对信访举报管理和录入系统订立了规矩,划定了红线。《规定》强调,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由市纪委信访室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市、县(区)信访室负责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本级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设1名系统管理员。明确权限职责,用户权限分为领导权限和办信员权限,领导权限可进行录入批示和调阅所有系统信息,开通人员为主要领导、联系领导、分管领导、信访室主任;办信员权限仅限于接收、录入信访信息,调阅负责片区录入办理有关信息。实行管、用分离,系统管理员承担账户密码管理和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信访室负责信访举报信息的录入和管理,防止信访办理权限过度集中。划定负面清单,要求所有用户间严禁互通密码、互换身份进入系统操作,严禁越权处理信访举报件,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自泄露系统管理信息等6个严禁。

《规定》出台后,全市信访工作者严格按规矩、按要求、按程序办理和录入信访举报材料,改变了以前录入不及时、录入不规范、统计数据存在漏洞等问题,也为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绷紧了依纪依规办理信访举报这跟纪律规矩弦。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已按“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全部实现系统规范化录入。(李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