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抓实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8 10:40: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宁洱县磨黑镇江西村主任张海燕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强烈,且重复举报反映,经普洱市纪委信访室以市纪委领导包案督办方式向宁洱县纪委交办督办。通过宁洱县纪委与磨黑镇纪委两级联动调查核实后,决定给予张海燕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000元收交磨黑镇财政所......”这是2016年经普洱市纪委信访室督办查结的一起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件。

去年以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加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力度,并研究出台了《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在扶贫工作中“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突出查处在精准扶贫,惠农政策落实,涉农项目等方面的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2016年,全市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9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失实64件、属实(含部分属实)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

畅通拓宽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畅通信、电、网、访等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诉求渠道和途径,确保群众能方便、安全、快捷地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并创新工作方式拓宽举报渠道。注重从执纪审查、行政监察、常规巡察、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同时,由景谷县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运用“大数据+移动手机平台+代表问卷评价调查”模式向社会第三方人员征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为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提供了新平台。

归口管理建账,规范线索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后,由信访举报部门及时建立专门的反映扶贫领域举报线索管理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市纪委信访室根据受理情况建立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总台账”,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区)纪委建立“分台账”,市纪委信访室与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区)纪委每月底进行一次对账。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及委局机关各室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送市纪委信访室入口登记建帐。实现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的归口、规范管理。

包案督办督查,压实工作责任。信访举报部门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限期交办督办。对中央纪委、省纪委重要督办件和其他复杂疑难督办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各县(区)纪委按月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市纪委按月对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区)纪委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办结销号清零,确保案结事了。信访举报部门及时跟踪检查上级交办件、重点督办件的办理情况,认真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视情况要求补办或者重办。审核过关的,及时报批,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办理督办结案手续,销号清零。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杨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