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纪检干部的姐妹情

发布时间:2017-09-15 08:01:34   来源:丽江市纪委

“小秦,在忙什么呢?”

电话那头昔日的老同事贺姐熟悉的声音传过来。

“最近,县里清理低保户,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低保,因把关不严,县民政局的负责人被追责,我作为曾经的低保股负责人也被问责了,县纪委是你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还有许多老同事在,你帮我打听打听,看要怎么操作,可否帮忙减轻处理?”

我一听很为难,只好说:“作为纪检干部,我们有纪律规定,不得打听案情,更不能跑风漏气,你不想我被处理吧!听说你即将到新岗位报到,以后要引以为戒,多加注意啊!”

“既然你们有纪律规定,那就算了,来县里记得联系啊!”贺姐的语气中虽然没有半点责备,但挂断电话,我的心情迟迟不能平静,我与贺姐的姐妹情,要从十多年前说起,那时,才参加工作的我被安排到一个偏远的乡镇工作,当时乡镇宿舍极少,新报到的同志都没有宿舍住,于是贺姐热情的邀请我与她同吃同住,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对此我一直心怀感激。而今,对她的请求,在“铁规”面前我也只能无情地拒绝。

“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几天之后,单位安排重走长征路,在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面对着鲜艳的国旗,我心里的歉疚顿时烟消云散、豁然开朗,每一位党员都应严守党纪、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带头践行誓言。回到办公室,翻阅起桌上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再次学习,同时学习案例,进一步牢筑自己的思想防线。

一天下午,很意外的又接到了贺姐的电话,“最近我到养老院报到了,但遇到一点儿困难。”贺姐爽直的个性还是没变,电话里直奔主题,“上级领导让我兼任会计,说一直以来院里都是这样做的。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却说服不了他,你帮我想想办法。”

“2015年市里出台了《丽江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细则》,里面就明确规定一把手对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四不直接分管,更不能直接兼任财务了,你们院里有四位干部职工,选择一位负责的职工担任吧,千万不能做违规的事啊,我等会儿把文件传真给你。”随后,我将文件全文传真给了她。

“你真帮我大忙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强学习,有什么弄不清楚的事情还会来打扰你的。”贺姐的语气里透着欣慰。

“作为纪检干部,解读党纪党规是本职。”我俏皮的说。

窗外阳光明媚,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和贺姐在一起促膝畅谈。(丽江市纪委  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