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小转变里的“大收获”

发布时间:2017-05-23 07:29:0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李科,这是我们近期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需要用品清单,你看一下,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如果有什么不符合的,我们按照要求改动,再购买。”这是今年创建文明城市期间社区准备活动用品前,街道社会事务科文化专干程敏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准备情况时的对话。

我从社会事务科经过,听到了这番对话,作为工作在基层一线的纪检干部,心里有些许的欣慰。

记得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初,街道纪工委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有干部说“就算出台十项规定,还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当时很多干部对规定的认识。群众也对我们基层怎样落实中央精神,也同样抱有疑惑。

五一节前夕,一份要求核实两张办事处到饭店用餐票据的通知发到了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按要求到财务室和涉及的两个饭店进行了调查。经查一张发票是社区戒毒康复站确因加班用餐所开具,另一张则为单位干部职工卢某个人消费却以单位名义开具,但未到单位财务室进行报销。

而后,我找了卢某进行了严肃的谈话,对他个人因私消费却以单位的名义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他说“我只是觉得消费了就应该开发票,至于发票的名称我也没想那么多,服务员问我单位名称,我顺口就报了单位名称,我也没想要到单位报销,更没想到这个会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我说“对,很多人对中央八项规定似乎还存侥幸心理,但事实证明这不是一件小事,你觉得呢?”。他说:“我以前确实没太重视,经过这次的事我以后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会私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更不会公款吃喝,为这么点事被谈话真是不值当。”

不久后我们下社区督查,一位社区干部说道:“以前我们社区的干部基本上都没什么纪律规矩的概念,现在不一样啦,大家在办事时候,心里都会掂量掂量,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纪律规矩意识立起来了”。

近年来,五华区纪委每逢节假日都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八项规定是动真格的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震慑力有了充分的认识。加强自律、严守规矩、不越雷池、不踩红线成为了越来越多党员和干部的共识。

“社区办事,服务周到了,人也热情了,速度也快了,也不用多跑了。”一位社区居民这样表示。这些小小的转变,都是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我们在抓作风建设上的每一步的实际行动,都在为这些“小小的转变”贡献者力量。这些小小的转变,也正悄无声息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社会风貌。(五华区纪委 陈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