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6-11-02 11:01:43   来源:楚雄州纪委

当前,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特别大的情况下,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是省委和省纪委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专项纪律检查跟以往的监督检查不一样。以往的监督检查只是去完成一项普通的工作任务。专项纪律检查则是纪委不直接参与工作检查,但要及时跟进、贴紧贴近,在跟进检查中重点发现问题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从而推动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地生根。

“检查的再检查”中第一个检查是工作检查,第二个检查是纪律检查;“监督的再监督”中第一个监督是工作监督,第二个监督是执纪监督。有的人认为,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中,纪检监察机关不参与检查,只是坐等其它部门发现问题线索告诉我们;还有的人认为,纪委只需要坐等别人来举报,这两种理解是错误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等于说我们坐等别人来举报。因为很多工作时间上要求很紧,所以要求我们要跟进贴近贴紧检查,这样才能避免多重检查。

如何搞好专项纪律检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首先要领会好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深刻内涵,解决好“为什么干”的问题。一是要找准法理依据。把党章作为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法理依据,按照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二是要找准执纪依据。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执纪依据,按照问责条例中需要问责的情形第六项规定,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三是要找准纪律检查重点。重点专项纪律检查主要围绕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各级各部门履职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等纪律作风问题,及时开展执纪监督,发挥出日常工作检查所不能代替的作用,体现出一种新的推动力。

在此基础上,要解决好“怎么来干”的问题。主要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跟进检查,贴紧贴近。跟进检查不是派一个人去参加工作督查检查,而是配一个专项纪律检查小组,强化跟进力量。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党委和政府的督查组来下结论。纪委只对工作进行跟进检查,主要检查问题背后是否有不作为的情形或其他违纪行为。二要强化监督履职。要运用好督查组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督查室等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据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职责要求,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三要及时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及时、不深入、不认真、不细致等问题,要重点使用批评、通报、诫勉三种方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使用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进行问责。对违反“六项纪律”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打造监督执纪利剑。

此外,在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中,要避免三种错误倾向:一要避免成为督查组成员。专项纪律检查组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把握角度,对工作评价、提出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是督查组的职责。专项纪律检查组的职责,是要从督查组的评价和要求中发现履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开展工作。二要避免脱离督查组。专项纪律检查组代表党委开展工作,与督查组同步开展工作,按照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职责要求,全程参与、全程跟进。三要避免发表不当意见。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发表的意见,是从监督执纪问责角度提出来的,不越俎代庖发表不属于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的意见,避免就督查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李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