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云南开放大学结合学校实际,抓住责任分解关键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
云南开放大学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有三种:第一种是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各成员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开放大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第二种是分管校领导与各部门(学院)签订的《云南开放大学2015年度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第三种是校纪委书记与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部门和人员分别签订的《廉政承诺书》。在起草制订中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全覆盖。即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项目,全面分解到领导、到部门(学院)、到岗位,不留空白。二是抓重点。全面考核各部门(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务、处(院)务公开。重点考核参与、开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小金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三是促整改。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考核方式存在形式化的现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对责任制执行情况将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修改为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平时进行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奖惩。四是有创新。将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解为部门(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