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作为监督执纪部门,带头做好表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承诺不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用公款发送的“红包”。
省纪委省监察厅共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7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云南省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1份,签订《云南省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257份,此次签订承诺书活动达到了全覆盖。
此次活动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要带头做好表率,增强自律意识,带头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好监督执纪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把自身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