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德宏州纪委六届67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数据成果分析常态化,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处理,实现信访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制度》明确,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的要求,准确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分流办理情况,确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日清”即当日接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当日规范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每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粘贴唯一对应的条形码编号。“周转”即信访件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后,七个工作日内转出;“月报”即每月将信访件受理、办理情况进行小结,做好定量、定性分析,形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基本情况报告和分析情况报告,报书记办公会审议后向上级纪委信访室报备;“季结”即每季度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对账“清零”,将办理情况登录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善、更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数据库,做到情况清楚、台账清楚、对账清楚。
此外,《制度》还明确,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实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A、B角,加强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对积压、丢失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失密泄密和工作不力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