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五措施”做好信访举报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7 11:46: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来,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 “深入学习、加强管理、着力规范、投入到位、强化责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确保信访举报件流转安全、保密。

深入学习,提高保密意识。为更好的履行保密职责,市纪委安排专门时间学习《保密法》、《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信访工作守则》等相关条例,并利用每周一学习时间开展保密知识学习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能力。同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保密事项时刻提高警惕,做到保密工作认识到位,保密措施落实到位,对保密事项做到“三不”:不说、不问、不聊。

加强管理,确保保密安全。一是加强内部网络管理,严格管理信访工作机与上网机的使用,严格管理登录密码,及时设置和更新密码,严防密码泄露;二是切实加强对移动硬盘、移动U盘、光盘等信息载体的管理,严禁用信访信息专用载体拷贝其他文件、资料,真正做到了专盘、专用、专人管理;三是严格管理各类信访案件查办材料,做到保管规范有序,符合规定要求;四是严格保密人员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五是定期检查,消除隐患。邀请市保密局每年对信访、纪检、案审、案管等工作设备进行监督检查1次,委局定期自行组织开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着力规范,依规依纪办理。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根据省纪委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信访管理,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制定了《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对驻在部门开展信访举报、线索初步核实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信访举报初核工作;二是规范信访办理程序。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所有信访件统一入口,统一出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一律交市纪委信访室按照信访件办理流程“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呈报、统一分流”。信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处理,本着及时、快捷、保密的原则,做到“专人专办、专柜专存、转办迅速、手续齐全、跟踪到位、严守纪律”;三是严格接访工作。按照接访工作规定要求,设置专门接待室和安排至少两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接访,要求工作人员接访中始终做到文明接访、礼貌接访、耐心接访,并做好记录,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根据政策予以解答,对来访人检举揭发的违纪违法线索内容和来访人员的相关情况做到严格保密。

加大投入,保障措施到位。一是建设纪委内网。作为全省纪委内网建设试点县(市),在省、州纪委统一安排部署下,瑞丽市纪委内网于2015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力支持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二是规范谈话点,配齐办案设备。去年以来,市纪委深入落实“三转”,严格按照办案新要求,投入100余万元对原有谈话室进行了全面改造,完善视频监控设备,加大办案设备配备。

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责任倒查办法(试行)》,严格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严格教育信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据了解,2015年瑞丽市纪委共收到信访举报66件(不含业务范围外诉求),其中:信访初核24件,初核转立案14件,信访了结16件,问责1件,信访监督4件,正在办理4件,重信2件,暂存1件。五级联动诉求平台录入3225条,办结3225条。(李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