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的安全保密工作,始终把办信安全保密放在办信工作的首位,严守安全保密和受理信访件工作纪律,“五措并举”强化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统一盖章归类编号。将县纪委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全部集中到信访室,全部统一加盖收信章标明收信日期,并归类编号,做到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明码”管理,清晰明了。
分类登记摘卡处理。将加盖收信章的信访举报件按来源,分为“本级纪委受理”即1-信访编号和“上级纪委转办”即2-信访编号,归纳信访举报内容在《信访举报登记表》进行分类登记;之后填写《控告(举报)申诉处理卡》,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规范程序转办交办。对经领导审批后需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举报件,逐件复印并逐页加盖保密印章,随《控告(举报)申诉处理卡》和《富民县纪委监察局转办单》一并装入印有“中共富民县纪委”信封后封口,并在《富民县纪委信访室转信登记簿》上逐件登记收信编号,转交相关承办单位签收后查办处置。
集中保管按年归档。每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件,必须全部集中在信访室档案柜集中保管,其他科室、纪工委不保管信访举报件;年终整理归档后,全部集中放置于信访室的档案柜内保存。
排查研判规范处置。对反映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及分管纪律审查的副书记集体排查研判后,严格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