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2015年第一季度信访举报量下降

发布时间:2015-05-13 16:15:54   来源:怒江州纪委

2015年第一季度,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50件(含省纪委批转34件、州纪委及派出机构自收16件,泸水、兰坪、福贡、贡山自收件均为0件)。其中:来信32件,来电2件,网络举报15件,来访1件。

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12件,下降比例为19.35%。究其原因,一是“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一年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在春节年关节点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获取的问题线索较为集中。到今年,通过长期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四风”问题已得到很好的整治,此类问题线索已不占主要比例。二是基层信访总量下降。通过对比,今年县级纪委信访量明显下降,一季度,泸水县、兰坪县、福贡县和贡山县均无自收件。而州纪委自收件中属县级纪委管辖的线索共有9件,占州纪委自收件的56.25%。三是“信访积案”得到有效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集聚焦主业主责,有效地查处信访举报问题,集中精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14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集中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多头、反复举报件有所下降。第一季度怒江州纪委监察局自收件中仅有1件多头举报重复件。我州2014年11月开始使用“纪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因此几年前的信访举报问题在系统中没有体现。

当前,由于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个别基层领导作风粗暴,发展党员和选任村干部任人唯亲等原因,加之农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不了解,群众对农村工作有着诸多不满。下一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州纪委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转办,采取适时跟踪督促的方式解决问题,相同问题如出现重复上访采取领导包案督办的方式进行落实。抓实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立足“三转”,突出主业主责,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己任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切实督促办事时工作人员能公平、公正、公开解决问题,有效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