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

发布时间:2015-03-02 17:13:23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90多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并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胜利,源于党严密的组织纪律。正是党严密的组织纪律,才将每一名共产党人都团结于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凝聚在党中央的执政方略,情投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心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如果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我们党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无从谈起。所以,列宁说过,党是组织的总和,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毛泽东同志也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力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自觉地守纪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共同奋斗;邓小平同志也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反复强调党的组织纪律,特别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但是,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的凝聚力、领导力、执政力和战斗力,需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一、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事关中国共产党的生死存亡

作为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政党是特定阶级政治力量中的领导力量,由各阶级的政治中坚分子为了夺取或巩固国家政治权力而组成的政治组织,所以,政党是一个政治协作系统。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现代政党要实现自身目标,必须要通过一种系统性的结构来规范和限制成员的行为,从而将组织中的每一个组成要素能够有机结合,发挥好组织的系统功能。中国共产党作为凝聚中华民族独立和民族振兴力量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核心系统功能,民主集中制是实现系统功能的根本组织原则。

为了保障党的组织制度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管用、有用,中国共产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要遵守和维护的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形成党的组织纪律体系。按照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规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为实现党的宗旨目标提供了组织纪律保障。

当然,民主集中制只是为党组织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基础,而要将党的组织制度优势转化为执政优势,就必须要求党员干部将民主集中制完全地贯穿于党执政的各个方面。如,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中,能够遵循科学规律,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在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中,在维护个人合理利益的基础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永葆青春,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够避免为了个人利益使集体利益受损、为了短期利益使长远利益受损、为了局部利益使整体利益受损的问题;才能够使我们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够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一个政党有没有力量,关键要看其成员的组织纪律性如何。人数多而纪律松散的政党,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并不会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会形成系统整体功能。这就是苏联共产党能够在只有20万共产党员时夺取政权,却在有近2000万党员时丢了政权的道理所在,这种教训非常深刻。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是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程度。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强,才能在自身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中管理好党员队伍,才能带领党员、群众在加快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好应有作用。

在价值多元化特征突出、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党员队伍日益庞大的当下,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对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更是对整个党组织系统提出的更高要求,所以需要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我们党的组织整体功能源自系统构成要素质量、以及系统与要素的构建性,即每一名党员的素质和各级党组织的高效运行程度。每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都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有机组成分子,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有机组成分子。只有每一名党员都具有“先锋”的素质、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才能发挥“先锋”作用。党员干部在整合普通党员的作用和能力,进而提升党组织整体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的领导、指挥、监督作用。而只有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的党员干部,才能真正承担起党组织赋予他的历史使命。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严密的组织纪律,使党能够带领人民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我们要获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同样必须要依靠铁的纪律。当前,全党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成为配置各类经济资源的基础性渠道。而且,在制度不尽完善的背景下,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机制呈现出向社会、政治、文化生活领域渗透的势头,误导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认识上的偏颇,对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出现了松弛,有的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涣散问题还相当严重。如,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严重,组织观念淡薄,甚至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对别人的要求是组织纪律,对自己的要求是自由主义;有的党员干部对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疏于管理,奉行好人主义,对身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听之任之,不抵制不斗争,甚至自己也随波逐流,变得低级庸俗,丧失了党性;有的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规避组织监督,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党员干部不能很好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各自为政,或“一言堂”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党员干部大搞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排斥“逆我者”;还有的党员干部对普通党员疏于管理,组织生活不正常,等等。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二、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的形成机理和识别系统

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必须要遵从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形成机理。党的组织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的、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党员干部能不能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的规定来规范自身行为,进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取决于其自身对党组织的认同度、归属感和使命感,以及党的组织纪律的刚性和规范度。

认同感是群体内每个成员对外界的一些重大事件与原则问题,通常能有共同的认识和评价,这主要是由于各成员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彼此间存在一致的利害关系。一个人之所以加入一个政党,就是因为这个人对这个政党有着极强的认同感,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天然地应该对我们党组织有着极强的认同感,这是他之所以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前提。而一旦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份子之后,党员应该在党组织中找到极强的归属感,即个人自己感觉被其他党员或组织认可与接纳。同时,一旦成为这个政党的成员之后,每一名党员都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有些党员干部的入党动机不纯;或者一名普通党员成长为干部之后,在权力面前过分计较个人的得失,并逐渐丧失党性;或者有些党员干部被敌对分子所利用,不断退化变质等原因,使他们对党的认同感逐渐减少,对党的归属感不断减弱,对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逐渐淡漠,对党的事业的追求缺乏热情甚至厌恶,直至放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也就成为了这些人的额外负担,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必然变弱、直至完全丧失。这也就表征了一些腐败分子是如何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堕落为人民的公敌、成为阶下囚的逻辑。在拜金、拜物等观念的腐蚀下,一些党员干部丧失了最初的信仰,心为物役、名利至上、信仰动摇、精神空虚,远离党的组织纪律,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而自身党性过硬的党员干部,则能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而不动摇,能够始终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守、奋斗、奉献。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对每一名党员都具有刚性约束性,党员干部更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纪律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民主集中制作出的规定是:党员必须在党组织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惩处。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要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要进行改组、解散的处理。应该说,党的组织纪律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要求是规范而明确的。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一些违犯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具有界限的模糊性,以及违纪行为的隐蔽性,违纪行为后果识别的主观性等特征,使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出现表象性,出现伪遵守,甚至公开违反组织纪律,严重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中央反复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识、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因此,针对存在的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问题和问题形成的机理和识别系统,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使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真正严得起来、管用起来。

三、切实增强党性,筑牢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钢铁长城”

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的形成机理表明,要筑牢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钢铁长城,就是要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自控能动性,使组织纪律性内化于心;不断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组织纪律性外化于制度之形。

首先,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

从根本上说,组织纪律性体现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党性问题说到底是立场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永恒的命题,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的重要举措。只有党员干部自身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做到知纪、懂纪、明纪,才能激发守纪的内驱力,才能增强守纪的自觉性。所以,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政治修养、理论修养、作风修养、纪律修养,坚持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而奋斗终身;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就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信党、爱党、为党、护党、忧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强化组织意识,牢记党员干部是组织的一员,相信党、依靠党、服从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安排和纪律约束,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其次,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

党员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不注意自身党性修养,则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和诱惑,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上打折扣,所以,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如通过党校教育、革命基地教育、警示教育等途径,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强化党组织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始终筑牢组织纪律这道防线,做到党的组织纪律不想违。作为党员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增强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不打折扣、不讲价钱的意识,筑牢不居功自傲、不把成绩和贡献当做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的意识,所以,要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接受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党组织面前言行统一、表里一致,讲真话,讲实话。

第三,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执纪监督。

没有监督的纪律,只能成为最豪华的摆设。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监督不严导致的,所以,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组织纪律的监督,对违纪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加强党员干部的执纪监督,既要加强普通党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还要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既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更要重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突出对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纪律规定落实的监督,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执纪、问责、把关功能。要坚持铁面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坚决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查;坚决改变一些地方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状况。通过强化持续有力的执纪监督,真正板起脸来批评,提高监督刚性,形成外在强力约束,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防止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发生,使组织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的带电高压线。

第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员干部是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但是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出现违反组织纪律而利用手中权力谋求私利的问题,其原因就是在于他们手中不受制度规范的权力成为了不正当竞争者获利的工具。所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权力运行问题,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求要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把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关进民主决策、法治、民主监督的笼子里;要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而不被滥用。把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民众监督、媒介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党的组织纪律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不易违的保障机制。

第五,严守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党的组织纪律体系,包括“四个服从”、请示报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基本制度和要求,这是全党必须要遵守的铁律。很多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根源在于忽视对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严格遵守,所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要从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抓起,严格按照“四个服从”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但是当前,有的党员干部不能严格执行该项制度,自己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不向组织报告。从这些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腐败案件来看,不请示不报告,可能就是出问题的前兆。所以,党员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按照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员干部还要严格遵守集体决策制度,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总之,只有党员干部带头坚守信仰、严守纪律,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使党组织充满战斗力和凝聚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纪律意识,树立严明的纪律观,模范遵守组织纪律,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密切联系群众,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不越组织纪律红线,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筑牢组织纪律钢铁长城,才能自觉维护好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带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和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