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开发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曾余宏严重违纪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5-04-13 10:07:56   来源:楚雄州纪委

经查,禄丰县开发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曾余宏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6次收受与县开发投资公司有业务往来的蔡某某等5人送给的人民币80000元。2014年9月25日,禄丰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余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5年1月15日,禄丰县纪委给予曾余宏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