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四项机制”加强社区监委会干部队伍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05 11:28:07   来源: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官渡区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激励、责任追究四项机制,不断加强对社区监委会干部队伍的管理。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整合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日常教育、实践锻炼的方式对社区监委会干部进行分级负责、分层培训。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从考勤、请假、应急、辞职、报告、账务、审计、档案八方面细化社区监委会干部日常管理。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社区监委会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并按个人述职、民主评议、个别听取意见、投票测评四个步骤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向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进行公示,与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严格兑现奖励。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参照《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官渡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终止职务、问责、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罢免、撤换6个方面明确各类处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