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纪检监察机关“五带头”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30 14:51: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弥渡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五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切实防止“灯下黑”。

带头加强学习。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合理调整工作重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县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改进完善了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委室领学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建设并重,强调学习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务去其空,务求实效。多年来,县纪委每周一集中学习是全县坚持得最好的部门之一,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带头坚持学习成为全县各部门的模范和标杆。

带头遵守纪律。严守各项纪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率先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带头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乡镇纪检干部以身作则,自觉杜绝“走读”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高标准、严要求,令行禁止,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首先做到,努力成为全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楷模。近年来,没有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因为违纪被处分,没有一例纪检监察干部因为违规被诟病。

带头执行政策。执行政策完整严谨,落实要求不遗余力,在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工作中,县纪委书记带头清理超标面积,落实整改;公务车辆自觉粘贴公车标识,执纪车辆改用专段号牌,带头接受监督;先人一步梳理部门权力,最早建立权力清单目录并完成审批,成为其他单位和部门参照执行的标兵。一直以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始终做到完成任务不打折,执行政策不走样。

带头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开拓创新的勇气,努力鼓舞干事创业的决心,既奋力推动中心工作,又全面兼顾其他任务。聚焦中心,按照省州要求,迅速推进案件查办谈话点建设,确保11月底前建成使用;加强案件查办人才培训,组织6批22人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统筹推动纪检监察专网工程,促进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在做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县其他工作,例如,在完成毗雄河绿化的工作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畏酷暑,不避泥泞,积极参与植树,认真进行管护,是全县完成植树数量最多的部门之一。

带头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委局机关干部职工曾3次自带午餐和农具,乘坐公交车,到红岩镇吉祥村帮助村民疏浚灌溉水渠,清理垃圾,开展“三清洁”活动;帮助残疾农户捞墒薅草,深入联系户体验民情,调查研究,自发为困难农户募捐购买化肥、农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杜绝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等不良习气,今年前三季度,委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其中公务接待支出下降32.6%,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下降36.4%,会议支出下降20.7%;会议数量同比下降了50%,发文数量同比下降了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