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发布时间:2014-11-28 08:39:14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7月,云南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以来,该室以支部建设为抓手,要求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更加严格要求、更加严格监督、更加严格管理,做到在思想上严于律已、工作上严于律已、生活上严于律己,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支部从四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要求:一是对党忠诚。宣誓入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无条件忠诚于党和党的纪检监察事业,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守政治纪律,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清白干净。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格自我约束,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严格按照“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严守各项纪律,公私分明、廉洁从政;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克服反四风上的麻痹心理,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三是勤勉干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责任重大。要优质高效、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大胆提出想法建议,增进理解、融洽感情、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四是勇于担当。责任担当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要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精神和气魄,直面困难、主动作为,坚持正气、坚持真理,有方法、有技巧,讲实话、干实事,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同时,干部监督室党支部为有效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干部监督室支部活力、创新力和自我更新能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支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号召支部党员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业务本领,推动工作开展。《方案》明确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自觉性,增强学习能力。把学习切实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情趣爱好和生活方式,做到勤于思考,善于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守政治纪律,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进一步转变思想,增强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职责,坚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主业主责,依纪依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四是进一步学以致用,增强业务能力。注重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成为本职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