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纪委落实“三转”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4-11-04 10:17:5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职能、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提升能力,推动执纪监督问责全面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厘清职能职责。以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切入点,厘清工作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从“挡箭牌”和“灭火队”的角色中脱离出来,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从原先参与的143个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不再参与12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5个。清理调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不参加职责范围以外的招投标、竣工验收、资格审查等事项8个,由同期的21个减少到为13个,降幅达38.1%。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在保持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不变的前提下,组建若干工作小组,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查办案件等6项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突出办案重点。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在人力、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认真贯彻省、州纪委关于办案场所建设要求,投资140万元高起点推进县纪委谈话点规范化建设,确保安全办案要求落到实处。整合各室、各纪工委12名干部参与执纪办案,使办案人员从原有6名增加为20名,占机关总人数的66.7%;组建若干办案小组,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监察、纠风执法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结,提高成案率,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特别是查处的乡科级干部创历年之最。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7件,同比增57.14%;初核30件,同比增25%;转立案17件,同比增142.9%;办结59件,同比增47.5%。共对20件28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涉及科级干部12件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7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

强化正风肃纪。以发现问题为重点,定期不定期深入到重点部门办公场所以及宾馆、娱乐场所、山庄、饭店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4轮,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乡科级干部2人和一般干部1人给予问责,实名通报违反上下班纪律行为的52名干部职工。强化推进监督检查,由县纪委书记和县委办公室主任带队,分片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轮,对17个未开工项目的12名科级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对洱海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监管不到位的3名科级干部实施问责、4名科级干部进行约谈;责成主管部门对工作拖沓、早退离岗的4名干部进行问责。

提升履职能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从教育培训、主题活动、实战锻炼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选派10人次参加中央和省州举办的学习培训,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纪委案件查办锻炼,抽调9名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痼疾。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废改立”制度规定18项,逐步形成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运行机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实战中锤炼意志、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