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严把“四关”选优配强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

发布时间:2014-10-31 16:18:09   来源:云南省纪委

省纪委重视加强对州市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领导,认真落实动议、提名、考察、提出任免意见等方面责任,选优配强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

一是严把考察关。完善干部考察程序,在完成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对拟任人选德和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详细考察拟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为省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查拟任人选的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工作经历等“三龄两历”情况,并根据其工作经历和任职需要进行延伸考察。三是严把“入口关”。严格领导干部选用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注重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配到班子中;突出对拟任人选的把关,凡拟任人选有信访举报的情况,考察组都要认真协同核实,严防“带病提拔”。四是严把“出口关”。对优秀班子成员拟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积极予以支持;对业务熟悉、敢于监督的领导班子成员,平职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理由不充分的不予认可;对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