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践行“四先”要求

发布时间:2014-10-29 14:28:39   来源:玉溪市纪委

10月27日,在江川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的干部职工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学祥要求大家当好“四先”干部,履好监督职责:

一是上级精神要“先学”。要认真学习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讲话内涵,争当精神学习的“先行者”,以新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并贯彻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

二是自身作风建设要“先抓”。在抓好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要率先垂范,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着力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立案查处,以更高的要求律己,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三是督查工作要“先想”。各派出纪工委要根据县委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结合负责部门工作实际,提前列出专项督查工作项目,以“一对一”的方式推进督查工作深入开展,见到实效。

四是监督责任要“先行”。要切实履行好执纪问责监督职责,加大履责力度。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干部要问责、约谈,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及时向组织提出提拔使用建议,激励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