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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对德宏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6 16:43:2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2014年12月16日至19日,作为挂钩联系德宏州安全生产工作的省监察厅会同省安监局的专家组成督查组对芒市、瑞丽、梁河、盈江、陇川五县(市)涉及道路交通、水库航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线、商贸娱乐、矿山等16家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认真督查。通过“听、查、看、议”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填写《云南省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33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除需要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个别问题外,其余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完成并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