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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在楚雄州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要求: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增强党性修养 增强反腐信心 增强廉洁自律

发布时间:2014-12-15 17:03:35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4年12月11日,楚雄州委召开“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楚雄州委书记张太原主持会议,州委中心组学习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应邀专程到楚雄就“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在州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专题辅导。

拉玛常委紧紧围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主题,深入分析了腐败产生的历史根源和当前我国腐败案件的特点,深刻阐述了腐败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严峻性,坚定立场、决心和方向。拉玛常委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地从“深入学习和执行党章,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准则,增强反腐信心;严格遵守条例,增强廉洁自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既有理论的高度,也有实践的深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为什么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活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针对楚雄州“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拉玛常委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联系实际,推动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二要突出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重点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三要精心组织,迅速兴起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热潮;四要以专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自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