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业务技术流程管理,切实避免检验人情因素,防控廉政风险,近日,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的指导下,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建立“盲检”制度,规范程序管理,加强检验监督。
制度明确规定:业务科受理下发任务的检品卡、协检卡内,不填写生产企业、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委托单位等敏感信息,不下发抽样凭证和委托协议。实验人员在检验中只能了解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等有限信息。这一制度规范,促进了保密制度的落实,有效避免检验人员对外泄露检验信息的可能,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确保了检验工作的公平、公正,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