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强化包案督办制度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4-11-24 15:13:35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年来,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办信方式方法,不断强化领导包案督办制度,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使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领导包案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案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认识,转变作风,同步开展领导包案督办工作,努力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突出包案督办重点。将五类情形列为领导包案督办重点:一是到中央、省、州、县以上集体访、复杂越级访、联名信;二是长期未解决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三是上级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督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四是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五是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搭建包案督办“快车道”。信访部门把好第一道排查筛选关和分包方案拟定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并征求常委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分解到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负责所包信访突出问题的组织、指导、协调、处理等工作,包案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督办、查办和案卷整理移送工作。

强化“一把手”的职责。对重大、敏感信访突出问题由纪委书记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审定办理方案、亲自协调问题、亲自指挥督办,直至案结事了。

实行包案领导“一包到底”和“反弹续包”的责任机制。领导包案工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突出问题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在办理结束后,出现反复信访举报的仍由原包案领导继续包案,直至息诉息访。

2014年,怒江州共有领导包案督办信访突出问题105件,其中州级领导包案30件,县级领导包案75件。已办结82件,办结率78.1%。其中:失实了结44件;部分属实17件;属实37件;转立案39件,结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5人、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8人、开除党籍6人,给予行政警告5人、记过5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开除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3人。全州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力度不断加大、程序不断规范、作用不断突出、成效不断明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