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优先办理。接到上级交办督办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阅批、交办、成立调查组、违纪线索分析、制定初核方案等前期工作,迅速进入初核环节。
坚持全员参与。机关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打破职级全员参与,做到人员保障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后勤保障到位。
坚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联合办案。
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把“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安全零违纪”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底线”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明确到调查组、落实到调查人员。
截止2014年10月,沾益县纪委全部按时办结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的4件、省纪委领导包案督办的1件、市纪委领导包案督办的3件、市纪委交办的3件信访案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5人、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问责1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