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纪委监察局依托“三个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4-11-07 08:46:58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川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以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依托五级联动、民生资金监管及“三资”监管等“三个平台”,上下齐心,善做善成,以“三转”的具体成效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依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自今年6月21日省委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以来,江川县把落实“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纳入了党委主体责任,及时开通了平台,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1个县级,1个街道,6个乡镇,72个村监督平台全部开通使用,成立了群众诉求中心,设立了民情意见箱,基本形成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体系。制定了《江川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接待日工作办法》、《江川县纪委监察局下访和约访工作办法》、《江川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工作办法》,对群众诉求的收集、督办、处理作出了规定;制定了《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隐瞒实情、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和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的要通报批评和问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的责任。从今年平台运行情况来看,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1至8月,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5666件,已办理5662件,满意的5567件,基本满意的92件,不满意的3件,满意率99.88%。

依托“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江川县把“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诚信政府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县共有40家单位涉及民生资金,其中7个乡镇(街道)和31个部门单位涉及民生资金的发放,监察、审计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管。目前,所有涉及部门均建立了平台,县纪委及时制定了《江川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职责、管理使用方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平台开通后,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开展了检查。近期,又通过平台监测和群众反映,对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15户违规准入户责成县民政局进行了调整处理。对抽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抽查合格率低于90%的村委会5名联系领导,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了警示约谈,对抽查合格率低于90%的村相关干部,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依托“三资”监管平台,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农村“三资”问题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管理的难点、监督的重点,“三资”管得好的地方,干部就很少出问题,群众工作也较容易做。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30件,其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57件,占80.3%。在57件中,涉及“三资”问题的就有48件,占84.21%。而在今年立案查处的7件村组干部违纪案中,全部均涉及“三资”问题,有在征地过程中受贿的,有侵占集体资产的,有挪用公款的。因此,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就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好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好监管平台作用,我们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平台与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兼容工作以及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指导和规范等措施,提高履职能力,扩大监督面,真正让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确保“三资”监管到位,发挥作用。今年,在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制定了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履职到位、监督有效的给予经费补助,各乡镇(街道)结合考核办法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为村监会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