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纪委高起点推进县级谈话点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04 10:36: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源县纪委将谈话点建设作为改善执纪办案条件、提升办案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目前,谈话点完成建设任务,现已进入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设备调试阶段。

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建设目标。洱源县纪委认真贯彻省、州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县级谈话点建设,召开4次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时限,把思想统一到坚决贯彻上级纪委要求,突出执纪办案主责、保障案件查办规范化运行的认识上来,努力将谈话点建成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备、运行规范、在同等县市中位居前列的办案场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红祥多次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指导,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求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谈话点建设抓紧抓好。

积极协调争取,完成选址筹资。县纪委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提出谈话点选址意见及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县委、县政府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高度,对谈话点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将占地面积430平方米的县民政局老年公寓无偿划拨给谈话点项目,并从县财政拿出140万元作为建设资金,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也在业务程序办理方面予以指导帮助,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规范建设程序,严把进度质量。项目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在认真完成资产划拨、方案设计、项目立项、工程预算、前置审计、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招投标,谈话点项目于9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成为大理州首个进行谈话点建设的县份。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按照进度服从于质量的要求,严把材料关、施工关、监理关,把质量过硬要求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

执行建设标准,确保功能齐备。县纪委谈话点共三层,建筑面积595.8平方米,可保障在同一区域内正常办公、组织谈话、饮食起居、应急处理等办案所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要求,着力在完善使用功能上下功夫。以“安全、便利”为原则,将一楼确定为主功能区,设有指挥室、总控室、谈话室、物资保管室(兼作资料打印)、医务室等不同功能的房间,并配有谈话桌椅、安检门、应急电源、监控系统、打印机等设备,可满足3组人员同时组织开展谈话的各种需要。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搬迁至谈话点,与其他参与办案的人员集中办公,以增强办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同时,谈话点还配备有休息室、厨房、餐厅,为办案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规范管理运行,注重作用发挥。明确由纪检监察室承担谈话点内部管理任务,负责做好安全防范、设备运行维修等工作。制定《洱源县纪委谈话点管理运行办法》和《洱源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后勤保障办法》,从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交接班管理、后勤保障、责任追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定落到实处。在确保组织谈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谈话点功能发挥,适时将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及问责等事项的调查取证工作,一并纳入到谈话点进行,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效率。(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