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开展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本人或其父母享受农村低保情况专项报告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29 10:04:20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强化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管,消除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沾益县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干部职工,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机关及其中心(站所)的干部职工,各村委会(社区)三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支部书记、组长、副组长本人及其父母中开展享受农村低保情况专项报告活动。报告对象按照要求填写《沾益县公职人员及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本人或其父母享受农村低保个人专项报告单》,于2014年7月31日前向本级本单位做了专项报告,单位汇总后及时公示,并将汇总登记表和核查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待查。为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县纪委与县民政局建立联合核查机制,重点审核报告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是否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国家政策;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同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民政部门配合组成调查组对全县报告工作进行随机抽查,重点调查各级各单位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是否存在核查不准、继续违规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10704人进行了专项报告,其中共有350人报告本人及或其父母享受农村低保(其中264名村组干部,86名县直各部门干部),共涉及288户382人。经核查,全县有20人主动申请退出,本人或其父母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对不符合规定却享受低保的136户169人进行了停发,对符合条件的152户213人继续保留享受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