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实行干部任前联审制度 12部门围堵“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4-10-28 10:09:5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干部情况, 切实防止“带病提拔”,近年来,宁蒗县在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的基础上,在干部考察环节中,实行考察对象“干部联审”制度,有效的防止了带病提拔,确保了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主要做法

近年来,宁蒗县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和县林业局12个部门,对考察对象从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联合审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严防“带病提拔”。

具体措施

宁蒗县充分发挥12个部门在干部任前联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12个部门各履其职、共同联审。县纪委监察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遵守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包括有无党纪政纪处分、有无举报,是否有借乔迁、子女升学请客或红白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情况等;县委政法委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贩毒、吸毒、赌博,参与邪教、社会黑恶势力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反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贪污、渎职、侵权等方面的行为或举报;县人民法院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刑事、民事纠纷案件;县公安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违反社会治安有关规定,汹酒闹事或参与群体性上访和重大恶性治安案件,是否有“黄、赌、毒”方面的问题,是否参与民事、刑事纠纷等;县计生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是否超生;县审计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县信访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有组织或参与、煽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行为;县人社局主要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近三年度考核等情况;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土地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县安监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入股等行为;县林业局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或亲属是否有乱砍滥伐、偷砍盗伐、倒卖木材、毁林开荒情况或反映。

通过12部门对考察对象的联审,对有反映的干部,在问题没有彻底查清前坚决不得提拔使用;没有反映的干部,按程序提名研究,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对联审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造成干部“带病上岗”、用人失察失误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实行干部任前联审制度,有效探索了干部考察的新方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切实把全县“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近三年来,通过任前联审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23人,为宁蒗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通过实行干部任前联审制度,发现了用传统考察方式不易发现的考察对象的一些隐蔽性问题,切实把关口前移,全面准确了解干部,杜绝“蒙混过关”,坚决防止了带病提拔。近三年来,通过干部任前联审工作,对4名考察对象未予任用或暂缓提拔。如,宁蒗县公安局科员沈某某,2014年4月推荐考察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在12个部门对其联审中,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现该同志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2012、2013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暂缓任用该同志。

三是通过实行干部任前联审制度,有效整合了干部监督资源,为干部选拔任用拉起了一张密实的“干部监督网”,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要求,宁蒗县连续两年开展了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经测评,2012年度对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4.77%。2013年度对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A票为100%、B票为98.96%,对当年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民主测评满意率A票为99.94%、B票为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