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纪委“三个倾斜”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4-10-27 10:00:39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洱源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狠抓案件查办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双提高,特别是查处的科级干部创历年之最。

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在优先落实执纪办案人员所需办公办案器材设备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省、州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要求,把县级纪检谈话点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办案设施条件、增强办案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案件查办规范化运行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时限。目前,投资140万元的县纪委谈话点完成建设任务,现已进入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设备调试阶段。

在后勤保障上予以倾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在人员调配、办公器材、经费开支、车辆使用等方面向办案工作倾斜。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重要抓手,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制定出台案件查办后勤保障办法,从组织领导、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办案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运转。

在办案力量上予以倾斜。研究出台整合力量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在保持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不变的前提下,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将机关各室和派出各纪工委人员力量向信访举报受理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方面倾斜,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同时,高度重视办案人才库建设,注重将有实践作战经验、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办案一线,为查处腐败案件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

截止目前,洱源县纪委直接参与办案人员从原有6名增加为20人,占机关总人数的66.7%。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7件,同比增57.14%;初核30件,同比增25%;转立案17件,同比增142.9%;办结59件,同比增47.5%。共对20件28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涉及科级干部12件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7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