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实施任前廉政考试把牢领导干部“入口关”

发布时间:2014-10-24 09:28: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年来,石屏县紧紧围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将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充分发挥了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实行考廉制度以来,石屏县共对20批次34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对12名考试不合格的干部暂缓提拔,把牢了领导干部“入口关”。

打基础,落实三个保障

完善制度,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县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凡任必考”原则,制定《石屏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拟提拔任用的县属正科、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任前廉政知识考试;考试试卷分党员领导干部类和非党领导干部类;考试内容确定为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法规;考试实行闭卷考试,80分为考试合格的基本线,对考试不合格者暂缓提拔任用。

密切协作,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健全的组织保障。县委及时成立任前廉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形成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强化学习,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有力的教育保障。每年均举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研修学习班,在县委党校的各类培训班中开设廉政课程,不定期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理论上更加清楚、责任上更加明确、理智上更加清醒。

抓关键,严把三个关口

严把试题保密关。建立廉政知识考试动态试题库并定期更新试题,实行试题随机抽取,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联合执行相互监督,确保试题管理的保密性。

严把考场组织关。考试由纪委、组织部门联合监考,随机抽取监考人员,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坚持巡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督考,考试现场全程录像公开报道,做到考场组织规范化操作。

严把阅卷评分关。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集体阅卷、责任到人,由社会监督员对阅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力求阅卷工作客观、公正,使参考人员的廉政法规学习情况、廉政素质修养得到真实反映,杜绝“人情分”和“关系卷”问题的发生。

重结果,突出四个方面

全面公示。坚持将拟提拔人员的考廉成绩进行公示,使考廉对象对照成绩寻找差距,增强廉政法规学习的紧迫感,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了考廉工作的透明度。

及时通报。考廉结束后,及时将考廉成绩向县委报告,由县委根据考廉结果按程序予以任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暂缓任用,并将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避免考试流于形式而影响制度的严肃性。

谈话提醒。为了进一步提高考廉工作的严肃性,对考廉成绩合格的拟提拔干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考廉对象进一步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学习。

完善提高。坚持将考廉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参考,针对考廉对象普遍存在的薄弱点,认真查找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的薄弱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