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四化并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4-10-22 09:47:2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以清产核资为基础,产权台账明晰化。坚持把清产核资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基础,建立了定期资产清查、资源登记、财务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全县153个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审核、公示、登记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截止目前,全县共清理农村集体资金3113万元,清查集体土地1637亩、荒山荒坡14320亩、水面6618亩。对完成“三资”清理登记的村(居)委会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运行程序阳光化。建立一整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在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和资产经营等制度;在资源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实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以科学管理为依托,管理方式规范化。一是着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培训。多次组织乡(镇)“三资”管理骨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财务人员从职业道德、村级会计核算、出纳业务、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三年来共培训了8期960人(次),逐步培育出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村级财务管理队伍。二是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四权不变和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拓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将农村集体“三资”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加强代理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配备,使村级财务实现电算化、规范化管理。

以责任监督为抓手,监督主体多元化。加强责任监督意识,构筑多层次的村级财务监督体系。一是村民民主监督。加强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建设,成立村务监督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通过财务公开栏公开、悬挂民意信箱、给农户发放 “心连心”卡等方式,让党员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增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审计部门监督。各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工作。三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把“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牵头组织开展“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切实纠正治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低价承包、低价租赁、低价转让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