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创新四项机制激活特邀监察员工作活力

发布时间:2014-10-15 09:29:03   来源:玉溪市纪委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玉溪市江川县纪委监察局立足实际,创新机制,进一步激活特邀监察员工作活力,让他们真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好帮手”。

一是创新聘任机制。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受聘的7名特邀监察员由人大、农业、民政、人社、公安、发改等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组成。从结构上来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实行动态管理,过硬执行特邀监察员退出机制,对工作变动和不履职的特邀监察员,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促进特邀监察员队伍进一步优化。今年,1名特邀监察员因工作变动给予了解聘。

二是创新培训机制。将特邀监察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建立监督业务岗前培训制度,明确工作纪律、职责和要求,促进特邀监察员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特邀监察员工作水平。今年7月份,6名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为期3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纪检监察的基本业务知识,为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搭建工作平台,为特邀监察员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2次以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处理建议。参与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作风建设督查,今年6名特邀监察员参与了2次作风建设督查,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效能提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四是创新考核机制。将特邀监察员纳入《江川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考核范畴,要求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专项检查“监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决策政策“咨询员”、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员”、纪检监察“观察员”“五员”作用,及时将听到的、看到的、发现的一些不良行为反馈到纪委监察局,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