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举报反腐功能的积极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4-12-17 16:29:4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运用网络媒体这一新的平台,充分、真实、迅速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了解政府的动态和举措,检举揭发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实现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一新的做法,对政府的工作及社会关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挑战。在这股巨大而迅速的网络舆论冲击下,政府各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如果反应不及时、不迅速,将会错过正面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机,且更易引发社会的不满与质疑。在这一新形势、新情况下,如何发挥预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加强与网民的互动,用好民意,引导民意,在短时间内运用科学技术对民意进行搜索和采集,对已发生的、正在发生的和预测可能发生的事件迅速采集信息、厘清真伪、辨别是非,提出快速的处理方式和方法,对于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全新的考验。而运用现代网络搜索手段对网络舆情进行搜索,及时处理网上举报案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新尝试。

网络举报反腐是互联网技术引入反腐倡廉领域后出现的全新的反腐败形式。理论界对网络反腐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普遍的观点将其视为信息举报,是举报制度在网络时代的新形式和新体现。但从实践发展来看,网络反腐已经超越了腐败信息举报的范畴,正在向更广泛的政治和社会领域扩散,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现建设提供越来越大的正能量,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大的动力。笔者从大理州的实际现状出发,通过认真调研,对网络举报反腐功能的积极作用、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网络举报反腐功能的积极作用

1、信息举报功能。 信息举报是网络媒体反腐的初始功能。我州绝大多数人认为,在我州“6·23”案件中,原大理州副州长黄永华、原大理市市长段力、副市长聂庆、方元是通过网络媒体举报反腐扳倒的第一批大贪官,而段力案是网络媒体举报反腐的“第一案”。该案首先由网民通过网络媒体举报反映大理团山公园下脚的情人湖被“洱海天域”项目开发商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填平毁坏事件开始,经纪检监察机关逐步深入查处,发现背后存在着重大的腐败问题,该案共涉及违纪违法官员28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此后,我州有越来越多的违法违纪官员被网络媒体举报拉下马。从众多的网络举报反腐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网民、主流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是网络反腐的三大主角,从根本上说,网络举报反腐是一个网民、主流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三大主角之间良性互动的过程。其形成机理是:网民发帖——网友跟帖——形成热点——主流媒体追踪——事件放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揭露真相——案件处理——事件平息。网络反腐中的三方互动过程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或者说由民间到官方的过程,其中,信息举报是首要环节。与传统的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不同的是,网络媒体反腐是一种公开举报。人们热衷于公开举报是因为网络媒体举报具有抗干扰能力强、信息保真度高、受众范围大、举报成本低、举报风险小等优势,弥补了传统举报方式的不足。这种举报一旦引发网民围观,就会形成舆论热点并被主流媒体进一步放大,最后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事实真相,给腐败分子党纪国法制裁,给社会一个明确的答复。可见,网络举报反腐是三大主角对腐败分子的“合力围剿”。最近重庆市北陪区的雷政富被“秒杀”,就更增加了网络媒体举报反腐的魅力。可以预言,网络举报将会成为一种新的主要的举报方式。

2、参与和表达功能。  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主要通过间接民主形式实现。在利益关系多样化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在政治体制内的均衡表达,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一个难题。网络媒体舆情为我们破解政治参与和表达难题提供了技术手段。网络社会是一个扁平的、开放的社会,它排除了现实政治生活中的诸多制度性障碍,为身处不同社会阶层的民众提供了平等政治参与和政治表达的机会,公众在网络世界里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他们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都可以充分表达出来,形成网络民意,网络以其特有的草根性和互动性将这些网络民意聚合起来就形成了网络舆情,这种舆情一旦形成就可以与现实政治体制实现互动,对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积极影响。其作用机理是:提出问题——网民讨论——形成舆情——体制传导——决策反馈。过去,网络参与和表达对解决我国诸如预算公开、反对特权和司法体制改革等诸多问题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将来,网络在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等各项政治发展目标方面一定会有更大的作用。

3、社会监督功能。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自执政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努力探索权力监督问题。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民主方案,遗憾的是,他没有找到实现这个方案的正确途径。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开始了制度反腐的新探索,将重点放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上。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体系,但还是无法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虚,舆论监督太弱”的难题,  “一把手”违纪违法现象尤为突出。网络政治为我们破解监督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理念。一是网络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便捷方式,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成为可能,为有效监督奠定了基础;二是网络为公众参政议政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平台,使民主决策成为可能;三是电子政务使一部分公共权力运行实现了程序化,为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四是政务信息公开使网络问责成为可能,有利于规范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网络监督为确保政府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提供了外在压力和动力,有利于实现对腐败的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戒。

4、廉洁教育功能。反腐倡廉建设问题说到底是解决人的问题,这要依靠教育来解决。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廉洁观,明确腐败发展趋势与反腐败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普及基本的防腐、拒腐和反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廉洁教育,并将其置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体系,为实现干部清正廉洁做出了巨大贡献。廉洁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我们走的是一条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发展道路,廉政教育的重点放在党员和领导干部上,面向大众的廉洁教育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这就出现了教育对象覆盖面小,教育的实效性低的问题。从大众化到精英化,这是一些清廉国家的成功经验,因为只有先解决好大众的问题,强化和巩固精英教育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我们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十八大做出了“将廉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战略决策。教育转型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工作者严重短缺,覆盖一般公众的难度更大。网络媒体无疑为我们提供了理想的教育工具,网络的开放性有利于传播已有的教育成果,为国民教育系统培养大量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为社会大众的廉洁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实现有限教育资源效用的最大化。    .

5、解放思想的功能。用制度规范和制约权力,这是全党的基本共识。但在制度建设的重点和路径选择问题上存在  明显分歧,焦点在于制度创新是走“核心——外围”的道路还是走“外围——核心”道路。最终,坚持走“外围——核心”道路的主张占据上风。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放在外围制度上,而诸如反腐败法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等核心制度建设进展缓慢。这就造成了外围制度供给大量过剩,而核心制度严重短缺的问题,廉政制度体系在木桶原理的作用下始终处于低效率状态。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似乎忘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的思想长期被“稳定论”束缚,缺乏足够的改革信心和勇气。网络反腐为我们继续解放思想提供了强大动力,其作用机理是:网上讨论——达成共识——决策层决策——创新试点——完成创新。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火车票实名制问题的解决,其意义在于:一是制度变革从核心制度开始,走出了一条“核心——外围”的制度创新之路;二是制度创新比较有效地制约了各种特权,初步实现了火车票的公平分配,有力地驳斥了“不可行论”;三是实现部分警力资源从打击车票贩子转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转变,提高了铁路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加了社会稳定的因素。这是网民大力推动的结果。

6、推动反腐功能。对于任何一个执政者来说,反腐败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为这是一个执政团队自我净化的过程,肯定会面临诸多挥泪斩马谡的艰难抉择。当前,我们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腐败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必须“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央的决心令人振奋,但要实现反腐败目标,必须克服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既需要中央的战略举措,也需要社会公众深度参与;既需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改革,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推动。只有这两股力量同时发力,相向而行,才能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实现对腐败的有效治理。网络舆情反腐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就某个重要议题开展讨论,汇集网络民意,凝聚社会共识,为改革做好舆论准备。二是揭露更深层次的腐败现象和问题,拓展新的领域,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广度发展。三是实现网络民意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动反腐败向深度挺进。近期曝光的“房妹”和“房姐”等一大批案件,揭露了腐败领域的新问题,形成了推动反腐败的“倒逼机制”,必然会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们现今生活在信息化时代,无论主观上是否愿意,网络举报反腐都将强制性地进入到我们的政治生活之中。这是一把“双刃剑”,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顺势而为、扬长避短、利用引导。只有如此,才能把握主动,赢得未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网络举报反腐是近几年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新兴起的群众积极参与的一种反腐方式,网上举报又是网络媒体反腐中的一项最重要内容。由于网络举报等开通的时间短,加上网络本身的局限性,目前网络举报反腐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网上举报多头受理和重复举报的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网上举报的渠道多,人民群众可以在政府多个网站平台上进行举报,造成重复反映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大理州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室与大理州群众信访工作局建立的网上举报接口就有三种,工作人员在处理网上来件时要分别登陆三个系统进行办理,三个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回复方式又不相同,大大影响了受理部门的工作效率,造成了一些同类工作的重复,浪费了时间和人力。造成重复举报与多头受理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是:目前政府部门对现有网上信访工作体系缺乏统一筹划,尚未出台一个清晰的思路与规划,网上信访工作存在多头领导、重复建设的问题。政府在线邮箱、州领导直通车邮箱与96128公开电话网上连接都是各自独立运行,并各自建立了独立的后台分发、回复通道。此外,目前国家、省、州市等有关部门仍在继续开发网上举报系统,各系统网络之间互不兼容,造成多头受理的格局将更加突出。

(二)网上举报数量大,质量不高

纪检监察机关的网上举报虽然总量多,但总体质量不高,能够列入案件线索排查的不多。从大理州的情况看,2008年仅为443件,2009年达到了896件,2010年总量达1512件,2011年是1806件,今年1­——8月,网上举报的总量为1913件。这些网上举报主要是承接了大量的机关作风类投诉和“大信访”事项,为反腐败工作提供案源的作用不明显。笔者认为造成量多质低的主要原因有:

1.群众难以区分“举报”与“投诉”的类别。  “纪检监察”与“大信访”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收集,“大信访”则注重信访维稳的调处,群众则往往将“举报” “诉求”一起邮来,这是造成纪检监察举报网站投诉事项占多数的主要原因。有些群众认为,纪检监察信访就是解决“大信访”、基层信访部门没有或者不能解决的问题;有些群众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除了要履行自身职能外,对反映政府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业务工作、常态管理的投诉问题也应该直接处理。因此,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的信访举报件中,控告投诉和个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属于“大信访”范畴和职能部门常态管理的信访数量逐年上升。

2.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工作的宣传引导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上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受理范围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不够,直接影响了群众举报的效果。从州纪委监察局开展网上举报的实践情况来看,州监察局于2008年开发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投诉系统,专门受理全州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举报与投诉,当时这是监察局唯一一个对外接受网上举报投诉的窗口。经过实践运行发现,该网站接受的诉求与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业务相关联的极少。鉴于该网站受理的局限性,在引导群众开展反腐败举报方面功能不突出。2010年州纪委监察局又在大理纪检监察网站的主页上专门设置了“网上举报”的平台入口,对群众开展网上举报进行了必要的宣传与引导,对举报指引和受理范围作了详细的说明,公布了《行政监察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州纪委监察局还开发了“大理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处理系统”,与全州8个派出纪工委建立了高效、便捷、畅通的网上举报处理平台,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网上举报处理系统,举报的质量有了提高。该系统从2012年9月17日开始试运行,到目前为止,共受理了群众举报98件,其中已经有52件由州纪委监察局自己调查处理,其余均转相关部门办理。

3.网上举报本身存在局限性。由于网络技术的局限性,网上举报线索的安全性还存在漏洞,以及难以提供有关原始证据等资料。一是举报者通过本地拨号上网或局域网发送电子邮件,传送过程中的安全性不能保障,有泄密的隐患,从而使群众有所顾虑,群众举报的首选方式仍是传统信件、上访方式为主。二是网上举报不易提供原始证据,如果要附上原始票据、图片等凭证的影印资料,目前多数举报人还不具备这些技术或条件,还需采取其他方式。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了群众网上举报的热情。

(三)网上举报实际操作与《信访条例》的规定有冲突

州纪委监察局网上实名举报件的受理程序和答复办法是适用《信访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两次答复制度,即分别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但是网上举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涉及政府部门的常态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业务咨询,大量的网上实名投诉件需要转交被投诉机关办理,而《信访条例》又明确规定了受理机关不得将实名举报件转交被投诉单位或个人。为了解决大量的网上实名举报件的转办与《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相冲突的问题,我州在工作实践中增加了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再进行转办的程序。这个办法,虽然解决了大量网上实名举报件的转办问题,但并未从法律法规上真正理顺这一关系,稍有不慎,容易造成受理机关的被动局面,甚至引发行政诉讼。此外,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是按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信访条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的,而群众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国家《信访条例》直接处理信访问题,这一冲突在网上举报中显得尤为突出。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订出台适应新形势的网上信访举报制度,网上举报工作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研究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已迫在眉睫。

据人民网统计,2009年全国约有1/3的较大社会热点事件是由网络舆情引起广泛关注的,而众所周知的网络舆情因其自发性、虚拟性、透明性、海量性和随意性,必然呈现出诸多复杂多样的现象,对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的调查能力,信访举报处理能力及应对媒体的能力无疑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和考验。网络举报反腐工作中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究其原因造主要是:

一是宣泄不满。此类情况是信访举报网络舆情中最常见的问题,涉及行政执法、司法判决、劳动仲裁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通常是投诉举报人(往往就是利益诉求者或相关人),对有关部门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问题不能如愿,由此而产生不满,通过网上发帖子进行宣泄。此类网帖往往不实事求是,只片面陈述对诉求人有利的一面,或以偏概全,或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纯粹进行情绪化宣泄等。

二是道听途说。网络热衷于对“负面”消息的炒作,而有的网民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其工作了解不多,凭个人主观臆想,容易人云易云。有的还抱有心理偏见,甚至潜意识里有仇视心理。凡涉及党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负面”消息,不论真伪、捕风捉影、恣意传播的很多。这类信息中,曲解政府公共政策、针对公务员个人操守的不实信息不少。

三是造谣滋事。针对涉及党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纪违规的消息倍受关注、易成热点进行炒作的舆情特点,有的诉求人利用信访部门的维稳压力、政府机关怕“出丑”的心理,常常以媒体曝光、网络传播等方式威胁政府部门,以达到其个人目的,无中生有在网上进行造谣滋事,希望引起舆论关注和不明真相的网民支持。有的则想先入为主,发网帖子歪曲事实,想以此影响舆论和有关部门对其问题的认定和处理。这方面主要是涉及发帖人个人利益的一些无理诉求。  

四是诬告陷害。散布这些信息的人主要是针对竞争对手、曾经对其作出过处罚的国家机关和公务员以及与己有过节的人,进行诬告陷害,目的性很强,就是“你不让我好过,我也要你不舒服”、“我做不成的事  你也别想做成”。这类虚假信息尤其值得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高度警惕,其危害性更大。在处理时要慎之又慎,避免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圈套,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对策与建议

开通网上举报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网上举报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很多,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努力创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采取应对措施,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一)转变观念,对网络反腐进行正确引导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网络已经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战场和群众表达诉求的有力工具。失去网络舆论阵地常常会陷入被动,丧失工作主动权,对网络监督持消极态度,对网上举报置若罔闻、反应迟钝、应对不力,是不明智的、错误的。因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推进反腐倡廉的巨大作用,并自觉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实践中,真正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适应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挑战,不断提升处置网上举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网络反腐”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跟踪,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反腐通道,并且通过网络宣传与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力度;要自觉推进网络问政,通过经常上网学习、交流,成为网络反腐的领路人、支持者;要广泛开展网络法制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网上行为应承担的法制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要对网络举报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方面作出决定,使网络举报和网络监督有章可循,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畅通无阻的渠道。

(二)完善机制,对网络举报切实强化管理

要使网站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拓宽案源渠道、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平台,使“网络反腐”真正取信于民,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机制。为此,要把网络反腐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网络反腐工作的机制和办法,切实规范网络反腐行为,要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公检法机关、信息产业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网络舆情;要建立健全舆情监管机制、网络评论及信息员考核奖惩制度,加强网上收集、反馈、监控,针对网上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撰写网络评论文章或以微薄、发贴等形式,释惑解疑、批驳谣言、澄清事实,压缩有害虚假舆论和信息空间,倡导反腐正气,正确引导舆论。特别是要认真分清利用网络举报失实和诽谤、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界线,对网上举报做到不偏、不袒、不冤、实事求是进行查处。2013年9月9日,高法、高检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从而规范网络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对于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举报、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于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在分析网络举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严格执纪、实事求是。

(三)统筹规划,整合现有的网上举报资源

2013年9月9日,省纪委辛维光书记到大理调研工作时再次指出,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化、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信息化迅猛发展、无所不在,充斥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积极适应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以及群众合理诉求的需要,注重信息化在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深度应用,不断拓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构建“五级联动”办信访的工作格局。笔者认为,按照辛书记的指示要求,就必须改变现有举报多头受理、重复举报的现状,需要统一组织领导,对现有网上举报投诉系统进行整合。一是应当尽快成立大理州网上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来网上信访的发展规划,为推进和完善网上举报工作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二是建立统一进出口的网上信访处理机制。对外统一“网上信访”受理窗口,将网上政府信箱、州政府领导邮箱以及未来要增设的若干信访投诉窗口全部统一为一个“网上信访”受理窗口。对内整合“网上信访”后台管理系统,将政府在线信箱、96128公开电话网、州领导邮箱的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整合,统一成为一个全州的网上信访分发通道,从而避免多头受理造成的资源浪费。三是建议整合后的政府网上信访与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的后台管理系统建立接口,完善网上大信访与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工作的联动机制,以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增强全州网上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多策并举,提高网上举报的工作实效

如何客观地分析当前网上举报工作的形势和特点,更好地发挥网上举报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案件线索的作用,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值得研究的新课题。一是加强对网上举报的宣传和引导。建议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实行网上举报的目的、意义,介绍网上举报的优势、方法。还可以根据不同层次的要求,把网上举报的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公开,使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网上举报工作。二是加强网上举报的反馈力度。信息反馈是网上举报能够收到良好效果的关键。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情况、进展情况等进行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网上举报的督办工作。建议受理部门对接收的网上举报和投诉进行分类处理,对属于举报类的,采用传统的信访调查和督办方式;对属于投诉类网上信件,建议采用信访与纪检监察联合的网上督办方式,提高网上办信的效率。2009年大理州大理市建立了行政监察网信访子系统,把信访管理纳入行政监察系统,将群众来访的信访投诉件全部通过行政监察网进行登记、交办和督办。该系统按照《信访条例》和绩效考核的要求事项与时限,自动在办理期限前一天发出短信,提示警告,每件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都纳入单位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形成闭环管理,效果很好,深受群众欢迎。四是完善网上举报的查处机制。建立网上举报优先查处制度,规定凡网上举报线索必须当天受理、当天呈报,缩短网上举报案件线索处理周期,尤其是对一些有价值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只有不断加大对网上举报案件查办力度,让群众看到网上举报的威力和效果,才能激发他们的举报热情。

(五)建章立制,尽快健全网上举报的法规体系

要充分发挥网上举报的优势,真正从制度和技术上保证网上举报工作的规范运行。一是建议加强对网上举报工作的调研,同时,对网上举报与网上投诉件,以及两者的办理程序、适用的法律条规作深入的探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网上举报受理工作,确保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完善网上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从网上信访举报的管理、受理、反馈等一系列工作人手,起草制定《网上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网上信访工作流程;研究起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暂行办法》、《政务公开电子处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明确电子监察在网上处理时遵循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公开等领域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责任追究。三是加强保密工作管理。对举报信箱实行密码管理,增大邮箱密码难度,坚持每半年更换一次密码,最大限度地保证举报邮箱的安全。同时要制定《网上密码举报管理办法》、《网上宣传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保证网上举报的安全保密。

总之,信息化手段具有广泛调动、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的先天优势,但网络的自发性、虚拟性、匿名性、随意性和开放性等特征,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给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为此,必须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