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发布时间:2014-12-15 15:06:18   来源:红河州纪委

目前,红河州全州上下正在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大力整治。这是一场难打的硬仗、一块难啃的骨头。但树有根、水有源,只要我们找到问题的症结,切中时弊,坚定信心,就能找到打赢这场硬仗的突破口,就能拿出解决的办法。

担当公职的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理应奋发有为。为官者就应保有一份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可遗憾的是,自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尽管以前常说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大为改观,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是事依然难办,“为官不为”现象仍比较突出:有些领导干部借口执纪严格、“为官不易”,产生了“为官不为”的倾向和问题,与党的宗旨观念、党纪法规背道而驰。

“为官不为”实质是慢性腐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十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以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少数领导干部以“不腐败”为借口,心里盘算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小九九”,产生了“不腐败也不干事”的错误思想认识。一是不想为。表现为: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二是不会为。表现为: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打“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三是不敢为。表现为: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

从表面看,这些现象和行为似乎没有给群众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失,没有给社会造成多大危害,没有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但实际上,占着官位、无所作为,拿着工资、庸庸碌碌,误时误事、贻误发展,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利益观,是内心不干净,思想生了“虫”。从本质上看,“为官不为”与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是一致的,仍属“四风”方面顽疾范畴,是一种慢性腐败。

“为官不为”根源是享乐主义。古人把“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的官员称作是尸位素餐,即空占着职位不做事,白吃饭不干活,非常贴切地给庸官画了像。毛泽东同志也曾给“为官不为”者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批评这是一种糊涂无用的官僚主义。“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消极倦怠,不想干事;贪图享乐,庸懒散软,没有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不会干事”的庸官们精神懈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行为,沾染了“享乐主义”的尘垢,不仅让人感觉不到奋勇前进的活力,还会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可谓不除不行。

“为官不为”出路是转作风敢担当。州委书记杨洪波在州委七届九次全会提出了“两转一提敢担当”,要求全州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转变观念谋事,转变作风干事,提素质干成事,敢担当履好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仅要想干事、肯干事、敢干事,还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既然当了官,为官不干净要不得,“打一鞭子跑一下”同样要不得。既然当了官,就要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履好职。这是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担当。

“为官不为”者,必为群众所不齿,招来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不信”“不满”;必疏远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的威望和信誉,侵蚀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这是一种腐败,而且是很严重的腐败,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我们将以对待贪腐案件实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般的决心和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以监管缺位、效率低下、顶风违纪、索拿卡要、权钱交易等问题为重点,坚决依纪依法严厉惩治“为官不为”,从严治理“为官不为”;动真碰硬,激浊扬清,向“为官不为”者开刀,向“为官不为”者“亮剑”,让“为官不为”者“下课”,促进全州行政效能显著提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红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向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