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2-09 15:04: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只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各级党委的必尽职责和关键任务,真正凝心聚力、扎实行动起来,才能为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认真做好几件事:

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作用。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不但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就像布置业务工作一样,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任务。同时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当好后盾。二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第一责任人还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落实“一岗双责”。党委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总之,不论各级党委采取何种形式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只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不再流于形式,毫不松懈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