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 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09-11 10:00:02   来源:迪庆州纪委

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对作风建设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新形势下的干部作风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讲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传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安民的行动方针,必将成为端正干部作风、转变社会风气的新动力。我们应坚决贯彻执行这一顺应党心民意的重大决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坚决防止“一阵风”。带着这个问题,今年上半年,中共迪庆州纪委组织调研组,在州直12个单位、17个乡镇、104个县直机关和10个村民委员会开展了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的专题调研活动。

一、在推进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迪庆州的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民生改善、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党风政风建设也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党政组织的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我州在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迪庆州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少数单位和部门学习效果不明显,部分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和干部职工没有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有的人认为,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条件好了,多吃点喝点不算大问题;上级领导来调研考察,安排接待规格高一点是出于热情和尊重;办会议、搞活动场面搞大一些是营造气氛等错误认识。二是少数干部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只要“不撞在枪口”上就行了,对身边的不良行为不敢批评制止甚至不闻不问。三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清,有的干部职工认为中央“八项规定”是“一阵风”,吹过也就完了,传统的“干部作风一阵风”的思想仍然存在。四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内涵认识肤浅。认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是服务态度好一点,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快一点,不违反《廉政准则》就可以了等等,停留在劳动纪律和服务态度整顿的浅层次上。五是有的单位领导尽管知道目前单位内存在一些问题,但认为是由于共性的机制、体制方面原因造成,单靠机关部门自身的力量很难有所作为,从而产生了厌倦情绪。

(二)存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州各级各部门根据州委和州纪委有关要求,制定了相关的干部行为准则、规定、制度、办法等。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和部门仍存在着制度只是停留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不能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导致单位规章制度对有些人形同虚设。二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重形式宣扬,轻内部制度建设;有的部门制定的制度与工作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实施方法,可操作性不强。三是一些部门纪律松散,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购物、看电影甚至逛街办私事、打牌下棋现象时有发生。

(三)存在深层问题解决不够的问题。从迪庆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看,一些浅层次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门难进、脸难看”,“迎来送往”,“文山会海”等问题和现象,已经基本得到解决;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逐步上升,机关部门的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但是,作风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远未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围绕检查和暗访转,一有风吹草动,就认真对待,检查暗访一过,大家又集体出来“晒太阳”。二是一些干部上班时间不做实际工作,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三是一些领导干部下乡“坐着轮子转、隔着玻璃看,前呼后拥下基层,层层陪同进农村”,存在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四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内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现象比较严重,上下级和同事之间讲感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和气不讲正气,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五是少数领导干部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家长制”,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独断专行,不按规则和制度办事,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建议,造成决策不科学、班子不团结、自身不廉洁。这些问题,有待在深化作风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中切实加以整改。

(四)存在追究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明察暗访、曝光通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监督检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检查呈现紧一阵、松一阵的阶段性特点,缺乏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反映出的问题可能存在偶然性、片面性。二是部分单位和部门的暗访工作存在泄密的现象,被监督单位预先做了准备,掩盖了问题的存在。三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存在要么查不到问题,要么即使查到问题,也撕不开情面,怕影响关系、看人而论,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非造成较大影响,不追究不行的才追究。使督查起不到应有作用,对真正改进干部作风有弊无利,在某种程度上还对干部不良风气形成纵容。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既有干部自身修养的原因,也有外围环境、教育管理、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从主观方面来讲,一些干部只看到社会消极的一面,丧失理想信念,或价值观念异化、心理扭曲失衡,致使少数干部存在无所顾忌的侥幸心理,自以为行为隐蔽,组织不知,群众不晓,且自己身份特殊,关系网广,可以高枕无忧;存在你敢我就敢的攀比心理,不比业绩大小比投机钻营成果,不比勤奋工作比玩耍刺激;存在不伤大雅的小节心理,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到娱乐场所享乐,认为是“小节”不当回事。这些内因发生了变化,表现在外就是作风上出现了严重问题。从客观方面来说,社会生活的变革带来了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受社会不良风气的消极影响和日益渗透,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产生很大的冲击,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缺乏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导致不良风气难以有效遏制。从工作方面来说,教育仍缺乏感染力、说服力、影响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各项规章制度还比较宽泛、笼统,执行力较弱:缺乏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监督检查呈现紧一阵、松一阵的阶段性特点;监督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违法违纪者的侥幸心理不断膨胀。

以上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少数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却不可低估。轻则,导致工作不实,基础不牢,影响地方发展;重则,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危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必须引起我们警醒,要在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的思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探索建立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思想教育是基础

作风表现在行动上,根子在脑子里。若要使一项工作常态化,必要的思想教育不可或缺。为此,建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必须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性工程抓起,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经常性地开展政治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教育载体来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解决好理想信念、党性和道德修养等问题,努力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并带头执行《党章》等党规党法,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做到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要经常性地开展专题教育。要针对不同阶段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当前,要抓住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认真抓好“四群”教育及以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是要经常性地开展廉政教育。要通过读书思廉、任前考廉、党课授廉、媒体宣廉等方式,强化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各级干部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变为自觉行动。四是要经常性地开展典型教育。通过树立发生在身边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同时要加大反面人物处理、曝光力度,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前提

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既有干部主观方面的原因,更有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原因。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体制和机制创新,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要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主抓责任。在当前发展任务非常繁重,党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的现实情况下,建议明确一位党委副书记主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以增强工作的推动力和协调力。二是要制定实施细则。中央“八项规定”从原则上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细则,以制度来规范约束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八项规定”很好,符合党心民意,但缺乏标准,特别是公款接待问题没有一个明晰的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留有空间,使部分干部容易找到空子。建议出台统一接待标准,规定下乡不得由基层支付吃住行费用等。三是要修改内部制度。要把“八项规定”细化和融入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去。要对过去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制度建设的盲区和空白点,要及时予以填补,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四是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建议在纪委、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设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群众投诉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处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给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五是要建立问责制度。建议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法纪条规制定出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责办法》。六是要建立公示制度。建议建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公示制度。该制度应明确党政机关执行“八项规定”的透明程度,相关部门应制定统一公示的“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表式表样,由各级党政机关按规定进行上报和公示。七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建议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那些作风扎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表彰,并列为提拔对象;对不注重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群众反映较大、问题较多的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常态监督是关键

尽管教育、制度、监督具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教育的失效、制度的失灵将是常态。教育不能代替监督,制度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也不能代替监督。因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必须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一是要强化纪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对于监督检查要做到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由定期逐步过渡到不定期检查,使干部思想上引起重视,时刻牢记法规制度;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由明察逐步过渡到暗访,才能摸清实情,对症下药;严肃处理和批评教育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既不扩大也不隐瞒,既能教育人又能呵护人,体现人性化管理,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二要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各项审计必审内容,恰当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对“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真实揭示被审计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审计处理,必要时作出处罚决定。三是强化群众监督。要坚持把群众监督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建立“举报制度”、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置于群众“雪亮眼睛”中,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无处遁形。四是要强化舆论监督。要在各种媒体上经常曝光那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拓宽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以舆论的监督助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常态化。五是要强化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执行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双重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制度。并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六是要强化巡视工作。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核心任务是监督。巡视工作要牢牢紧扣党内监督这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党内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切实发挥巡视工作的作用。

(四)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严厉惩处是核心

惩治与教育、制度、监督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一是要加大惩治力度。对违反改进调研、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作风转变规定的行为;对执行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扯皮、服务态度恶劣,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行为;对抓作风转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以及群众反映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依纪依规严厉查处,而且要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曝光,大张旗鼓地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查严惩态势,切实把惩处利剑悬在“顶风作案”人员的“官帽”上。二是要强化问责。要不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形实施问责的力度,让那些只把中央“八项规定”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停在嘴上,并没有真正地落到日常工作中的单位和个人尝到不作不为的“苦头”。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继续深化“公务用车”以及“庆典、研讨会”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集中力量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明的法纪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五)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是目的

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委“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战略部署,紧扣“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思路目标,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转变作风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改进作风。一是把作风建设体现在项目建设上,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力争在谋划、争取和实施项目上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力争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取得重大突破;二是把作风建设体现在推动落实上,以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鼓作气的拼劲,紧扣目标不放松,扭住大事抓落实;三是把作风建设体现在富民惠民上,着力解决群众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障,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四是把作风建设体现在促进和谐上,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各种不和谐、不协调、不稳定因素,以作风建设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使“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目标愿景逐步实现。(陈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