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06 16:30:02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

背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转变作风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在全省党政机关、企业、事业、人民团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省预防腐败局下发《关于对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调研督查的通知》,对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同志高度重视并专门作出批示:下去督查调研要有好风气、新作风,少打扰、不添乱,一级传一级,一级带一级。省预防腐败局在全省各地各部门上报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派出2个调研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7个省直厅局,8个州市及所辖16个县(区)、26个乡镇、15个社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调研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省第九次党代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分别作出部署。2012年8月,云南省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成立后,明确由省预防腐败局监督检查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云南实际,在2011年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工作意见》基础上,2012年11月,省预防腐败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行政机关逐步扩大覆盖到党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在工作推进中,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结合云南实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积极开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和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排查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和制定防控措施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将桥头堡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等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调研督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载体,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全省党政机关、16个州市、129个县已全面推开,覆盖率达100%,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思想认识。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摆在重要位置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执行效率的积极作用。省委办公厅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学习宣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使全厅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奠定思想基础。省招标采购局充分利用会议、信息、简报、局域网、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楚雄州组织召开了全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大理州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培训会,采取悬挂廉政风险宣传展板、廉政演讲比赛、征集廉政论文和漫画,廉政文艺演出、编排白族大本曲、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等形式,为廉政风险防控营造工作氛围。

三、坚持规范推进,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坚持分步推进、逐级展开,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从明确职权范围、编制职权目录、公开职责权力、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关键环节抓起,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72个省直(部门)单位和省属高等院校共梳理权力109482个,其中高级风险31887个、中级风险39152个、低级风险35555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8912个,梳理内部机构65159个,查找风险点148205个,制定防控措施204809条;梳理个人岗位246694个,查找风险点401451个,制定防控措施524387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48609个。各单位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紧紧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并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形成各具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项目管理、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查找风险点60个,制定防范措施107条。省工商局按照廉政风险发生后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将后果会受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85个岗位评定为高级风险;将后果会受党政纪处分的89个岗位评定为中级风险;将后果会受本系统、本单位纪律处分或问责的212个岗位评定为低级风险。

四、加强科技防控,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质量和效能。注重把科技手段有机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依托已有电子政务设施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管。省直各部门紧密结合行业系统特点,依托省电子监察系统将风险防控与电子监察、绩效管理等系统有机结合,建立统一的科技防控网络,实现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及时有效,全过程留痕。省教育厅将高校招生录取、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科研经费、学术诚信“七个关口”、“三重一大”等涉及资金的监督固化于财务管理系统,实现程序控制、实时监控、自动预警。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廉政风险防控举报QQ号、QQ邮箱和QQ群。昆明市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把电子监察、风险预警等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针对目前重大项目多、投资数额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通过强化电子管理、电子综合、电子监督、电子问效,加强对重大项目引导、审批、推进和办结环节的监管,实现了对重大项目跟踪智能化、效能监察智能化,目前共有100多个重点项目及其涉及的70余个县(市)区、市属部门和国有企业纳入了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玉溪、楚雄等市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对梳理职权目录表通过政府网站、单位内部公开栏等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省预防腐败局于2013年4月印发《关于对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调研督查的通知》,明确5项重点,对全省开展廉政风险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检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出台《关于加强桥头堡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实现对桥头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预警、问责,着力解决影响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制约全省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中存在的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问题;针对发案部门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漏洞制定防控措施情况,积极促进把惩治腐败的成果向预防腐败转化。指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中心、省教育厅、省出版集团针对“3.21” 和“4、25”专案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调研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情况,对符合行业特点和工作规律、针对性强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并推广;会同省民委研究如何做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民族自治地区建立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排查、预警、防控等措施;很多地州和部委办厅局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有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