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要求 “家丑”不捂——宾川县纪委严肃查处大营镇村组干部违纪案

发布时间:2014-10-21 11:12:49   来源:大理州纪委

宾川县大营镇是中共宾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金荣同志的挂钩联系乡镇,所属的萂村村委会、排营村委会是宾川县纪委、宾川县监察局的挂钩联系村。在挂钩帮扶工作中,宾川县纪委“既关爱,又严管”,尽最大努力帮助镇村解决存在的困难,支持地区发展;又从严要求,严肃管理,做到“家丑”不自捂,严防“灯下黑”,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群众反映,萂村村委会、排营村委会村组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索要、收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县纪委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组织精兵强将,深入萂村、排营各村民小组进行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及建房户,进家入户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查清了萂村村委会萂头村民小组长杨某在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该村11户弱势群众索要、收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5万元,私自向一弱势村民收取土地使用费1万元的事实。查清了排营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时某,在任排营村党总支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伙同排营村委会排营下社小组党支部书记王某在2012年度、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落实过程中,合伙索要、收受8户农户人民币2.4万元,时某另单独收受6户农户1.6万元的事实。

在案件处理中,宾川县纪委坚持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坚持“一案双查”不放过、坚持一查到底不放过、坚持追缴违规资金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措施将杨某、时某、王某向农户索要的危房改造资金和私自收取的土地使用费逐一收回,并分别在排营、萂村召开了镇、村、组干部、村民群众和受害群众参加的“以案示警”大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及党纪法规,对村组干部进行廉洁履职教育,向群众退还了被杨某、时某、王某索要的建房补助款。

排营、萂村村组干部违纪案的查处,表明了宾川县纪委对挂钩单位不护短、严要求的态度,彰显了对违纪案件查办的决心,赢得了群众对执纪者的信心与敬服。

杨某、时某、王某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大营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