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强化纪委同级监督促进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4-11-11 15:41:40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以强化纪委同级监督为着力点,先后出台《大理州县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大理州基层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试行)》,探索实施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汇报工作,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理州委在2014年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年初州纪委全会上就两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州纪委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联系、督促指导。各县市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利用谈话工作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下级纪委书记汇报中反映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谈话,并在同级谈话工作中进行提醒。

精心筹备,全面了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谈话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向同级纪委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活动成果,广泛听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班子成员的各项情况。采取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汇报双线并进、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方式,针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实际和掌握的情况,拟定谈话内容和书面汇报提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为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基础。

强力推进,维护权威。对共性问题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对部分实职县处级领导和少数存在个性问题的干部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谈话人围绕谈话提纲,在谈话对象如实汇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要求谈话对象就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对原则性问题表明组织态度,提出整改要求,切实维护谈话的严肃性。与提醒谈话互为补充,县乡纪委书记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基层纪委书记与上级纪委书记“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专题汇报,提高汇报工作的保密性,消除基层纪委书记的顾虑,使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暴露出来。

督促整改,增强实效。大理州和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督促谈话对象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谈话对象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书面征求意见梳理情况和主谈人的要求,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谈话效果。高度重视汇报成果运用,根据下级纪委书记汇报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为大问题;对问题突出、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依纪依规开展调查核实。

截止10月20日,州纪委书记及其委派的3位副书记、12县市纪委书记对483名县市处级领导干部(含非实职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县市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全面结束。10月30日,在听取110个乡镇纪委书记汇报基础上,12县市纪委书记分别向州纪委书记汇报了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全州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汇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