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进一步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9 10:01:25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期,德宏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州范围内对违规出租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进行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州纪委与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德群办〔2014〕60号文件联合转发了省委(云群办〔2014〕33号)文件,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杜绝侵占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行为,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温床。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增强遵循作风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践行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郑重诺言。同时,要求对贯彻落实(云群组〔2013〕39号)文件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在全州范围对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落实。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刹出入会所歪风,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影响党政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州文体局、州住建局等单位对在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中开设私人会所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清理排查。通过清理排查,德宏州不存在出租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开展经营并实行会员制的私人会所,未发现违规出租相关场所经营的现象。未发现党员干部和非党领导干部收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

严格要求、认真践诺。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承诺,自觉践诺。18914名党员干部,521名非党领导干部结合今年年初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过程中的诺言,进行对照,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切实兑现个人作出的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将其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内容,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进一步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切实严肃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抵御歪风邪气的自觉性,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