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四举措”从严加强干部监管

发布时间:2014-10-22 09:41:11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年来,昭通市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方针,从抓好制度建设、注重事前预防、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着手,从严加强干部监管,确保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昭通市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区纪委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执纪问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事前预防。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干部情况,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防范,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2011年以来,对全市新提拔的537名处级干部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强化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完善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境)或外出考察审批等规定,从2011年以来,审批了156名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纪委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去年以来,对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用人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提高了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